在采样时,采样者若有受到人身伤害的危险,或造成危及他人安全的可能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T37231999,以确保采样操作的安全。进行工作场所空气样品采集时则要遵循《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的要求开展工作。
①采样地点要有出入安全的通道,符合要求的照明、通风条件。在储罐或槽车顶部采样时要预防掉下去,还要防止堆垛或散装货物的倒塌
②所采物料本身是危险品时,应遵守下面的一般规定:
a.采样者要完全了解样品的危险性及预防措施,并受过使用安全设施的训练,包括灭火器、防护眼镜和防护服等。若对毒物进行采样,采样者一旦感到不适,应立即向主管人报告,采样者应有第二者陪伴确保采样者的安全。
b.对液体和气体采样时,在通过阀门取流体样品时,采样者都必须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口按照要求重新关闭。对液体采样时,为了预防溢出,应当准备排溢槽和漏斗,以便安全地收集溢出物,并为采样者设置常备防溅防护板。对液体和气体的采样,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有阀门来切断采样点与物料或管线的联系。
③爆炸物和不稳定物质的采样要做到样品容器应密闭,以防止物料损失或挥发,但封盖上应有一个安全减压阀;样品应防止受热或震动;任何泄漏都应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无防护的灯及可能发生火花的设备。
④氧化性物质采样时的预防措施是:采样地点附近应尽可能没有可燃物,应准备足够的、适用的灭火器,样品的运载工具内不应有可燃的填充物,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无防护的灯,任何泄漏都应报告并尽快排除,应戴上防护眼镜、穿上防护服。
⑤易燃性物质采样时要注意在采样地点附近不应有潜在的着火因素和设施。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无防护的灯和产生火花的装置;应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不存在静电荷,如装有橡胶轮胎的车辆在开动前要接地,固定装置上的采样点应单独接地,应准备足够的、适用的灭火器;任何泄漏都应报告并尽快排除。采样者最好穿棉织品衣服和导电鞋,必须戴防护镜、穿防护服。⑥在采集有毒物质时,要对不同中毒途径的物质进行防范。
⑥在采集接触中毒的毒物时,要对不同中毒途径的物质进行防范
a对摄入中毒的毒物(包括固体和低蒸气压的液体)采样,禁止在毒物附近吸烟、吸鼻烟或饮食,应有合适的冲洗设施供采样者在安置好样品容器之后和离开现场以前使用;采样时防止泄漏。采样者应穿着合适的罩衣,以便沾污时更换。采样者应该有第二者陪伴,此人的任务是确保采样者的安全。
b.呼吸中毒的毒物(包括气体、挥发性液体及在处理时可能形成飞扬的雾滴或粉尘的其他有毒液体和固体)采集时都要配备并使用适当的呼吸防护器,另外要求同“⑥a”。
c.在采集接触中毒的毒物时,必须配备和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品,要提供适当的清洗设施,最好是热水淋浴器或冷水淋浴器。在采样之前,采样者应检查淋浴器是否正常并确保可以使用。另外要求同“⑥a”。
⑦在采集腐蚀性和刺激性物质时,其预防措施与接触中毒“⑥c”类似,特别强调要用防护眼镜保护眼睛。
⑧在采集放射性物质前,要对采样员进行指导和培训,使其能采取预防措施和正确的行动防止事故发生;应穿适当的防护服,携带放射性监测仪器;在处理未加密封的放射性物质场所,禁止吃东西、喝水和吸烟;为了消除污染,应准备好用于手、鞋、衣服的监测仪器,以及用于消除放射性污染的盥洗盆和淋浴设备;在适当的地方装置通风橱、手套箱及其他密闭和(或)屏蔽的设施以减少放射性污染,并使放射性影响减少至允许的水平。任何泄漏必须立刻报告当地的管理人员,并采取适当措施消除污染。